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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20:37:14 股吧网页版
正丹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伟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
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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