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7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2.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 交易场所: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
(或等值其他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
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4、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与有关政府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且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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