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送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412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见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意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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