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南京聚隆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发行人于2023年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1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45,68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54,316.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3)0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 47,932,112.05 元,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26,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283,803.28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745,683.94
募集资金净额 211,754,316.06
减: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5,963,319.38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968,792.67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92,895.39
加:现金管理收益 269,005.48
减:手续费 301.60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34,283,803.28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83,803.28
现金管理余额 126,000,000.00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 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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