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就正元智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更名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73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3.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50.0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4,623.00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95.5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27.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有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73.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基础教育管理与服务一体化云平台项目 34,673.00 25,073.00
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4,673.00 35,073.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含本数)。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无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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