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保荐人就审核问询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审核问询问题回复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回复”或“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2、本问询回复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问询回复中涉及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设备、储能及充电桩相关产品、提供检测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36 万元、561.9 万元、 435.53 万元及 30.6 万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 万元,其中 86,500.00 万元用于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33,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包括储能变流器、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以及锂电池检测服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2)本次募投项目的构成、截至目前的进展及投资情况;(3)截至目前本次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已实现收入的具体情况;(4)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是否属于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561.90 万元、435.53 万元、94.29
万元和 141.41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69%、0.34%、0.10%和 0.25%。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除销售锂电池设备、储能变流器、充电桩等主营业务产品及提供检测服务以外的零星收入,主要为出租设备收入:
单位:万元
其他业务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租赁 83.43 59.00% 52.84 56.04% 423.35 97.20% 548.32 97.58%
零星办公
场地租赁 57.97 41.00% 41.45 43.96% 12.18 2.80% 13.59 2.42%
等其他
合计 141.41 100.00% 94.29 100.00% 435.53 100.00% 561.90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设备租赁业务与零星办公场地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备租赁
2021 年至 2024 年 1-6 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设备租赁收入分别为
548.32 万元、423.35 万元、52.84 万元和 83.43 万元,是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
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设备租赁的业务模式为:公司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相应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设备租赁业务的主要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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