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3 18:09:03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业务项目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5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业务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双方就算力服务等相关产品签署的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为预计数,具体交易数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订单为准,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绿色”)与深圳 X 国企(以下简称“X 国企”)签订的《算力服务业务项目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燧弘绿色与 X 国企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
协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共同签署了《算力服务业务项目合同》,由燧弘绿色向
X 国企提供算力服务,合同金额预计 1.35 亿元,合同期限为 6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深圳 X 国企

2、注册资本:23000 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所处行业:商业服务业

5、X 国企信誉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X 国企与公司、燧弘绿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燧弘绿色(乙方)、X 国企(甲方)

(二)主要合作内容

1、合同标的和金额

指甲方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拟采购算力服务,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人民币1.35 亿元。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全部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支付,甲方于每个服务月结束后,对月度累计已通过测试期算力服务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进行折算(每天算力服务费=月度算力服务费/当月天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付款资料,甲方收到相关付款单据并确认无误后 4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开展支付。

3、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交付产品或服务的,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对应月服务费总金额的 0.5‰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算力服务费的,每拖延 1 天,须向乙方支付对应月服务费总金额的 0.5‰的违约金;

(3)每批开通资源合同期 5 年,如甲方在开通资源后提前结束合同/服务或因甲方原因乙方选择解除合同/服务的,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5 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在开通资源后提前结束合同服务或因乙方原因甲方选择解除合同/
服务的,则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7 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4、争议解决

各方如对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合同期限为 6 年。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3 年以来,公司战略性的拓展人工智能产业,将发展 AI 相关业务定位
为公司最高战略之一,大力支持、持续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布局。公司 AI 业务的战略目标为将公司打造成为算力硬件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在该领域形成了完整的商业闭环以及丰富的关键资源与软硬件能力,可为客户参与算力投资提供包括算力芯片采购、服务器整机生产制造、算力组网、算力调度与运营管理、维保、算力消纳等全方位服务,大幅降低客户参与算力产业的门槛。本次双方协议的签署是市场对公司在 AI 算力领域技术、专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