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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1 18:31:11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8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关会议议案。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人数 3 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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