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1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统一办理 21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64,775 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17,018,474 股变更为 319,383,249 股。
综上,公司现拟将注册资本由 317,018,474 元人民币,变更为 319,383,249
元人民币。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38.3249
31,701.8474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701.8474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938.3249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转让。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
内行使质权。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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