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I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第六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一节 通知......38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及公告......39
第二节 解散、清算......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附则......44
II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常州乐士雷利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20400787698042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5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 万股,于 2017 年 6 月 2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Leili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邮政编码:2130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38.324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建立与股东之间的协商、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司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秉承“诚信、务实、和谐、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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