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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21:30:38 股吧网页版
科蓝软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157 债券简称:科蓝转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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