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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 25 号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鹏鹞。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19,152,1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6541%;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42%。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1,795,550 股,占公司
公司总股份的 0.226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
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2%。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5 人,代表股份
220,947,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880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55%。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下称“中小股东”)为 20 人,代表股份 2,445,5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086%;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后,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3.除独立董事陈易平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王鹏鹞、王春林、蒋永军、钱美芳)、监事(陈永平、王芳、勇银华)、高级管理人员(王鹏鹞、蒋永军、夏淑芬、吴艳红、吕倩倩)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9,7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3%;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59%;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9,75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3%;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59%;反对 1,19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41%;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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