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波)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波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华为欧洲消费者 BG 人力资源部部长,华为公司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华为消费者战略 MKT 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华为消费者党委书记等。现任华为全球培训中心(华为大学)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外聘老师,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宿州市千镖堂武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
如下:
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出席
内应参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董事 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股东
加董事 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会次 自出席会 东大会次 大会
会次数 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数 次数
数
7 5 1 1 0 否 4 2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本人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总结、汇报及审计计划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
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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