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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16:35:17 股吧网页版
沪宁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邹雨雅先生主
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87,255,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90%。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7,255,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79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0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7,255,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7,255,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7,255,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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