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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家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89,307,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40%。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7,255,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35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2,052,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9,307,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52,25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9,307,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52,25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9,307,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52,25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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