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
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
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进展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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