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宇信科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2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成本费用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外包、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项目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
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总额两个指标,从而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分类 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总额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2%或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2%或
营业收入总额 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2%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1%且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