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9 20:08:16 股吧网页版
宇信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3、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同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等风险,导致委托理财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间、选择委托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产品,且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5、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间、选择委托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持续跟踪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