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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0 日(星
期三)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
三)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
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2024 年 7 月 3 日 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1),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2. 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 被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的其他相关人员。
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叶青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毛洪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邵晓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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