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0 18:59:06 股吧网页版
建科院: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2日召开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 2024 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 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 9 位董事
及第四届监事会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于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同日分别召开,并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选举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037、038、039),各位董事、监事均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简历详见附件;各机构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叶青女士担任董
事长一职:

非独立董事

叶青女士(董事长)、毛洪伟先生(兼总经理)、黄庆先生、张峰先生、张铭先生、邵晓东先生(兼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

各位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
职资格,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且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各董事的任期均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起,董事长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起,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设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市场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任期均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委员会名称 委员数 委员名单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 4 叶青女士(主任委员)、黄庆先生、张燕平先生、
(ESG)委员会 毛洪伟先生

提名委员会 3 谢兰军先生(主任委员)、张峰先生、张燕平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张燕平先生(主任委员)、张铭先生、周俊祥先生

审计委员会 3 周俊祥先生(主任委员)、张铭先生、谢兰军先生

市场与科技创新 5 叶青女士(主任委员)、毛洪伟先生、黄庆先生、
委员会 张燕平先生、周俊祥先生

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及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余述胜
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一职:

非职工代表监事

余述胜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潇玮先生、郭顺智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兰岚女士、刘宗源先生。

各位监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各监事的任期均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起,监事会主席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起,均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陈泽广先生、孙慧荣先生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肖显锋先生、李萱女士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在任职期间,上述董事及
监事工作勤勉尽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董事、监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 陈泽广先生通过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4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泽广先生涉及的股份减持承诺为:

(1)在离职半年内,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