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批准,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
五)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2024 年 7 月 25 日 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1),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的其他相关人员。
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五楼远程会议室。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 √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2.00 《公司 2024 年度全面预算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统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加盖
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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