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深圳联合产权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胜)40%股权,股权受让方、交易对价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2. 根据初步评估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金额达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标准,但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建胜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因湖北建
胜不再纳入而相应发生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正向影响,最终影响情况尚待产生交易完成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的相
关审批、备案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 40%股权,并提请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及履行完成国资相关程序后确定挂牌底价并启动正式公开挂牌的工作;同时,为更好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在正式公开挂牌前,公司将就股权转让事项在深圳联交所实施 20 个工作日的信息预披露,详见深圳联交所(https://www.sotcbb.com)产权转让预披露的相关项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北建胜任何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概述
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持湖北建胜 40%股权,即公司所持湖北建胜的所
有股权;湖北建胜股权结构详见下文。
2. 交易事项:出售股权资产。
3. 交易方式及价格: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湖北建胜股权予以审计、评估,
后续公司将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有权机构批准后确定挂牌转让底价,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具体成交金额以成交价为准。
4.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初步测算情况,本次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情况
1. 董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
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湖北建胜 40%股权的交易事项,成交受让方数量为 1 名并允许联合受让且不设资格条件,挂牌底价为公司 40%股权占比与湖北建胜股东全部权益经备案的评估值所确定的价值并向上取整至人民币万元位,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首次公开挂牌为 20 个工作日,如未产生受让方则延长挂牌(每个挂牌周期为深圳联交所规定的最短时间长度),总延长时间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挂牌正式挂牌、股权转让手续变更、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以及为达成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90 日。董事会批准公司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挂牌信息预披露工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信息预披露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90 日。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
在深圳联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湖北建胜 40%股权。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产权布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表决情况为:赞成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本次交易属于单项事项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董事会根据相关评估报
告所初步确定的所持湖北建胜的股权价值,经评估后认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实施,尚不确定是
否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5. 交易标的的权属: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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