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已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18日9:15至2024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C 区国
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
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2、提案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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