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18日9:15至2024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C
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1 人,代表股份 194,737,329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3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股份 190,327,77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7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7 人,代表股份 4,409,55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4%。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2人,代表股份4,637,8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8,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7人,代表股份4,409,5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4%。
2、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杜兰女士、于李胜先生,监事张金锋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447,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14%;反对 26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84%;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348,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600%;反对 26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30%;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9%。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443,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489%;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12%;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343,6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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