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 号公司南楼 7
楼 A718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备 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