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内容 页码
专项审阅报告 1 - 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 -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 -94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 2
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4)第 0039 号
(第一页,共二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的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备
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朗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关于编制基础的说明。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不构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财务报表。朗新集团管理层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之特殊目的,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结论。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4)第 0039 号
(第二页,共二页)
本报告仅供朗新集团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赵 育 鹏
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市 ......
2024年9月5日 梁 迪
资产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1,531,952,018.11 2,369,221,934.96
应收票据 六(2) 87,374,492.18 148,058,772.75
应收账款 六(3) 2,193,639,601.80 2,024,027,458.31
预付款项 六(4) 115,462,784.54 68,339,459.93
其他应收款 六(5) 112,00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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