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27,440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7.59 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8,749,669.6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763,393.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I10721 号)。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54,191,817.57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24,643,600.05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9,548,217.52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8,117,866.30 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17,866.3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17,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
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智动力
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由三级全资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动力”)实施,公司、越南智动力与中国银行(香
港)胡志明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
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3 年 12 月 31 存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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