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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22:08:17 股吧网页版
智动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2023 年度,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重大事项以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2.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 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2023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6. 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全体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开展科学经营决策。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监督和严格检查,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
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均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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