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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21:40:32 股吧网页版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4-05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卓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卓芹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卓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刘卓芹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刘卓芹女士,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Australian CPA)、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MBA。曾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3 月创建北京中
创慧诚会计事务所,任执行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征集主张

征集人刘卓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 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9 月 19 日

(3)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 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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