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7 20:56:41 股吧网页版
万马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科技”)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通知:张德生先生于 2024年 6 月 27 日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李勋宏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每股转让价格为 28.56 元,转让价款总计 191,352,000 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德生 28,843,500 21.53 22,143,500 16.53

李勋宏 0 0.00 6,700,000 5.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姓名:张德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4912******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万锦山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张德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控股股东张德生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 30%;

(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止 2020 年 9 月 1 日,张德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上市流通。本
次协议转让不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二)受让方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