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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1 20:02:52 股吧网页版
万马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向的框架性文件,在本协议基础上,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未来合作方式、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海优咔主要提供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端、管、云、边产品与服务,例如 5G 双卡、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车联网边缘云产品等,为车企的自动驾驶算法研发与模型训练提供工具及环境,不直接提供自动驾驶算法和控制器的研发。

3、本框架协议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和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常州市人民政府、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共同发展,本着资源互通、合作共赢的总目标,加强全面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协议是框架合作协议,没有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合作进展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常州市人民政府

拥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和技术积累,特别是在新能源产业方面表现突出,被誉为“新能源之都”。常州在新能源领域的区位优势和在智算领域的创新与投入,正逐步构建起一个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使其成为了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科技创新高地。

(2)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8781783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17,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国光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 58 号 1 幢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技术、因特网应用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服务,并提供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聚焦移动云业务,基于自身在云计算、大数据、网管、IT 支撑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积累,构建云设施、提供云服务、汇聚云生态,实现移动云研发、运营和支撑一体化。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位于常州市北部,作为常州国家高新区,是 1992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2 年 4 月在高新区基础上设立了常州市新北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目前下辖 5 镇 5 街道,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综合保税区,面积 508.9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90.29 万人。相继获得“全国国家高新区建设 20 周年先进集体”“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
地”“国家级绿色园区”“江苏省先进开发区”等荣誉称号,连续 4 年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框架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符合上海优咔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具备实施合同所需必要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甲方:常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丁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党建共建合作

各方积极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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