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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8:02:37 股吧网页版
森霸传感: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3.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4.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1.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四条 总经理的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 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10.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在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关联交易时,总经理具有以下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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