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公司”、“上市公司”)2020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阿
石创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张钦秋、陈杰
联系电话 0591-38281703、021-68982346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06
注册资本 152,852,499.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 16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钦忠
控股股东 陈钦忠、陈秀梅
实际控制人 陈钦忠、陈秀梅
联系人 孙昊、谢文武
联系电话 0591-8305626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8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问询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核查相关事项并进行沟通。取得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审阅。
2、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督导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5、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6、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上市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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