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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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表决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7.00 √
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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