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 18 号,4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钩
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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