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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9:01:08 股吧网页版
长盛轴承:2024-063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1.00 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0.83 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0.83 元/
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98,867,8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396,000 股及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88,800 股后的 297,383,0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8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49,960,349.04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具体方案如下: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779,030 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396,000 股后的 297,383,0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8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97,383,030 股×1.68 元/10 股
=49,960,349.0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0 股=49,960,349.04 元÷298,779,030 股×10 股=1.672150 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672150 元(含税)。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1.00 元/
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20.83 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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