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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上
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等要求,经董事会认真地逐项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发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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