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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20:07:10 股吧网页版
捷佳伟创: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61,539 股至 923,07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13%至
0.26%。具体回购资金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实际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61,53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按回购金额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923,076 股(该数量不超过上述预计回购数量 461,539 股的一倍),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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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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