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20年公告拟在天易科技城投资的“5G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包括MLCC/SLCC等产品;而21年定增募投项目之一“微波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也包含了陶瓷电容器产能20亿只/年”,后者实施地点也是天易科技城。两个项目是否是同一项目?另外,公司陶瓷电容业务此前主要由子公司冠陶实施,而冠陶存在少数股东权益。若上市公司层面实施相同产品的项目,是否有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协调?
宏达电子: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2021年定增募投项目之一“微波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5G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的一部分。关于陶瓷电容业务,公司会充分考虑少数股东的权益进行合理的业务规划和协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2021年定增募投项目之一“微波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5G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的一部分。关于陶瓷电容业务,公司会充分考虑少数股东的权益进行合理的业务规划和协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16 16: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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