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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19:21:06 股吧网页版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7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为保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稳步、可持续发展。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利益一致原则,坚持激励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员工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先考核后奖罚的原则。
三、 考核的管理机构与考核期间

1、 考核的管理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考核结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考核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与提供,并对
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2、 考核期间

本办法的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可归属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考核年度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分别为以下人员: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3、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五、 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安排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8,415万

第三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Am>A≥An A/Am

A<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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