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20:17:22 股吧网页版
乐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
金东大厦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项乐宏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 10.10 元/股调整为 9.70 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关联董事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24 元/股调整为 7.84 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关联董事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夏银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19 元/股调整为 7.79 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关联董事李响、夏银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
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