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20:17:22 股吧网页版
乐歌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公示。2020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年6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 2020年7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工作,共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190万份股票期权。

7、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89名调整为85名;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行权价格由28.75元/股调整为13.68元/股,授予期权数量由1,900,000份调整为3,812,640份。

8、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486,825份。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85名激励对象中,有五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全比例行权条件,公司决定对未能全比例行权的38,231份股票期权注销。上述注销事宜于2021年9月14日完成。

9、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鉴于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权进行注销,上述注销事宜于2022年4月21日全部办理完成。

10、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