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20:17:23 股吧网页版
乐歌股份: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项乐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虞浩英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瞿奇龙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虞浩英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瞿奇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层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Email:law@loctek.com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虞浩英女士简历

虞浩英,女,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辅修法律,中级经济师。2009 年 9 月-2010 年 6 月,就
职于招商银行,从事对公会计工作,2010 年 8 月-2016 年 4 月,就职于宁波日报开发导
刊编辑部,从事记者工作。2016 年 4 月-2021 年 7 月,担任雪龙集团(603949)总经办
主任助理,2016 年 10 月-2021 年 7 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乐
歌股份战略公关总监,拟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浩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瞿奇龙先生简历

瞿奇龙,男,中国国籍,199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年7月
至 2023 年 9 月任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乐歌
股份董秘办,拟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奇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瞿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