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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7.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 4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4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2,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7、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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