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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5 19:03:48 股吧网页版
天地数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40670000ZGDB2024N0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支行

债务人: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2,1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8%;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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