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9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的友好协商,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各方合作,实现各方共赢,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宏集团于2024年9月9日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拟在现有中州时代项目一期基础上新增建设中州时代项目二期,并对国宏集团增资入股公司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签署的《投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第五个限售期将于2024 年 9 月23 日届满,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86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08,269 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之限制
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9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董事会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903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9,851股,归属价格为 139.45 元/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022 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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