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合作及进展情况
2022 年 6 月,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
时代”)与洛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同推进新能源产业生态建设。协议签署后,双方积极推动业务合作,主要事项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时代”)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用于建设洛阳新能源电池生产基
地项目(以下简称“中州时代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洛阳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截至目前,公司稳步推进上述项目建设,并已实现部分投产。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
与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签署《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交易各方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四川时代投前估值为人民币10,185,318.93 万元,国宏集团以持有的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矿集团”)1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2,674,870.65 万元向四川时代增资。本次增资后,国宏集团持有四川时代 20.8%的股权,四川时代持有洛矿集团 100%的股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截至目前,上述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完成。
二、此次深化合作情况
经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宏集团的友好协商,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各方合作,实现各方共赢,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宏集团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拟在现有中州
时代项目一期基础上新增建设中州时代项目二期,并对《投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基于对未来长期市场空间和自身竞争力的考虑,公司在继续推进现有中州时代项目一期的同时,拟在洛阳市新增投资建设年产 60GWh 中州时代项目二期。洛阳市人民政府和宁德时代将共同努力持续提升中州时代各期产能利用率。
2、洛阳市人民政府保障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生产所用的绿电供应,支持保障宁德时代或其关联公司作为开发主体在“十四五”期间在洛阳市内依法获取风电等新能源发电指标,并支持保障宁德时代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电站项目的用地和林地指标、电网接入和消纳等事宜。
3、各方同意终止《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国宏集团取得的四川时代 20.8%股权
的相关退出安排。此外,在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宁德时代有权购买国宏集团持有的四川时代股权。
4、鉴于国宏集团愿意长期持有四川时代股权,为保障股东权益,四川时代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四川时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经四川时代董事会或股东会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对未来长期市场空间和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需求,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宏集团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在中州时代项目一期基础上新增建设中州时代项目二期以及调整《投资协议》部分约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作存在的风险提示
合作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协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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