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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1:
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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