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博特科”)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
博特科 A 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81.18%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境外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会审议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如果公司
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81.18%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境外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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