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8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申报文件财务资料到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81.18%股权;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境外交易对方 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持有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Automation GmbH 各 6.97%股权;同时拟向
合计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止
审核通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罗博特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72 号)。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1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3、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
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
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
4、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5、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完成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的
更新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
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回复。
6、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7、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止审核的原因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
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中,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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